一、竞赛日程:
竞赛项目 |
竞赛形式 |
竞赛方式 |
时间 |
地点 |
知识赛 |
个人赛 |
闭卷笔试 |
2010年
12月11日(周六) |
各参赛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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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赛选拔赛 |
团体赛
(5人) |
国际贸易模拟商品展 |
2011年3月下旬 |
各参赛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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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赛总决赛 |
团体赛
(5人) |
国际贸易模拟商品展 |
2011年5月7日—9日 |
北京 |
备注:技能赛为团体赛形式。知识赛合格的选手可自行组成团队参加技能赛(每个团队由5名选手组成),但不可以交叉组队。
二、知识赛:
(一)竞赛内容:国际贸易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为《国际贸易实务(第四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第4版,黎孝先主编)。
(二)竞赛形式:个人赛,笔试闭卷方式进行,150分钟。
(三)竞赛题量:
序号 |
题型 |
题量 |
分值(每题) |
小计 |
1 |
单选题 |
40 |
0.5 |
20 |
2 |
多选题 |
20 |
1 |
20 |
3 |
判断题 |
40 |
0.5 |
20 |
4 |
简答题 |
5 |
2 |
10 |
5 |
案例分析题 |
3 |
10 |
30 |
(四)竞赛时间:2010年12月11日(周六)。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第二批次知识赛竞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竞赛用书:《国际贸易实务(第四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第4版,黎孝先主编),各参赛选手可登陆卓越网或当当网订购竞赛用书。
(六)其他事项:大赛组委会提前将竞赛试卷和答题卡以快件形式邮寄至各参赛院校。各参赛院校按照规定时间在本校内组织考试,大赛组委会委派质量督导员赴有关赛区进行巡查。考试结束后,各参赛院校应在当天将竞赛试卷和答题卡以快件形式邮寄给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在收到竞赛试卷和答题卡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竞赛成绩给各参赛院校。各参赛院校向参赛选手公布竞赛成绩。
三、技能赛:技能赛为团体赛形式,分选拔赛和总决赛(即为本次专业竞赛员工组的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分别由赛区组委会和专业竞赛执委会组织进行。知识赛合格的选手自行组成团队参加技能赛(每个团队由5名参赛选手和1—2名辅导教师组成)。由各参赛队自行寻找合作厂商,参展商品以由合作厂商提供的实际商品样品为原则。竞赛内容包括:国际贸易参展商业计划书、国际贸易产品发布会和国际贸易模拟商品展。
(一)国际贸易参展商业计划书采取中文方式,不少于5000字,包括但不限于参展目标规划、参展之产业与产品介绍、营销策略规划、财务预算、人员培训与安排规划等内容。
(二)国际贸易产品发布会采取全英文方式进行产品推介。
(三)国际贸易模拟商品展主要考核展览营销、展台设计(9平米标准展位)、商品陈列和展场商务沟通能力(需以全英文进行接待服务,包括产品介绍、交易条件说明及报价等)。
四、竞赛费用:
(一)知识赛,大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赛院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向参赛选手一次性收取报名费,最高不超过30元/人,作为补助竞赛场地和人员的费用。
(二)知识赛合格选手均可免费获得由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用印的知识赛优秀奖荣誉证书。
(三)知识赛合格选手可自愿申请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共同用印的《全国国际贸易专业技能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表明持证人具备从事相关职业活动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是用人单位录用、晋升和评定职称的参考依据。证书申请费用和流程另行通知。
(四)经大赛组委会评审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队,大赛组委会按照每支参赛队2500元的标准收取参赛费。参赛费主要用于竞赛场地、标准展位(9平米)、竞赛资料、专家评审等。
六、竞赛裁判员:根据《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暂行)》,大赛组委会拟于2010年2010年12月10日至12日举行竞赛裁判员培训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取得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卡的人员可执裁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贸易专业竞赛的赛区选拔赛,并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向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推荐,作为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贸易专业竞赛总决赛的裁判员候选人。